9月3日,为推进乡镇(社区)消防队伍建设,山东德州市政府先后出台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德州市乡镇(社区)消防队建设方案》。
据了解,今年以来,德州市各级分别筹措资金购置了39部小型消防车,发放到试点的39个乡镇(社区),全部达标完成消防队建设任务。其中16个全国重点镇、省中心镇均达到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同时,针对德州农村池塘、河渠较多且具有天然水源这一实际,消防支队还为农村社区配备了39台机动消防泵,由农村居(村)委会治保主任负责管理,不但可以独立扑救初起火灾,还可与志愿消防队的消防车配套使用,真正达到了乡镇(社区)初起火灾能自救、一般火灾能扑救、较大火灾能控制的目标。
据悉,今年下半年,全市其他乡镇和人口超过5000人的大、中型社区均将建立志愿消防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