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东方今报记者从焦作市公安局获悉,焦作警方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警务交流与友好协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9月3日上午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举行。焦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丁保东与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滨海新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局局长李新建签署《警务交流与友好协作框架协议书》。
签约仪式前,丁保东一行在李新建等领导的陪同下,先后参观了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指挥中心、警务航空作战室和该局局史展厅,两地警方在警务机制、队伍建设、科技强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签约仪式上,李新建阐述了天津市滨海新区与焦作市签订警务交流与友好协作框架协议的重要意义。“两地警方携手合作,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符合警务发展的趋势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符合两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李新建说。
丁保东说,近年来,焦作公安在警种内部协作、区域警务合作上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建立了旨在打破内部警种设置界限、优化警务资源配置的“五大工作机制”,陆续与相邻的河南省内外城市建立了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并在侦查破案、警力互援、执法办案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成效。“这次和天津滨海公安的警务协作,在局域之间的警务协作上又有了新的尝试和突破,将是整体警务和集合警务的拓展性尝试、延伸性探索。”
丁保东强调,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和焦作市公安局首次召开警务协作会议,共同协商两地警务交流协作事宜,这不仅顺应了新时期、新形势下警务协作模式的发展趋势,深化了社会管理创新,而且开创了两地正式、全面、深度警务协作的先河,这种合作和交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通过两地的警务协作,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将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昨日,记者从焦作市公安局得知,双方建立警务交流与友好协作机制后,将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定期联络机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跨区域侦查协作机制、人员互派交流培训机制、经验交流机制和服务管理衔接机制,实现互惠互利、共同进步,为两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