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网站消息,日前,新疆建设兵团十二师正式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签订4台GA06装甲防暴车购买合同,总价610万元。这是继2012年新疆建设兵团十三师采购防暴车后,该研究所签订的又一笔大订单。
报道称,新疆建设兵团通过与该所进行交流洽谈,对GA06防暴车的性能、质量和使用状况进行了严格考察,最终与研究所签订购买合同。据悉,为确保按时高质完成订单任务,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时间进行生产、装配工作,同时确保各环节严把质量关。
据公开资料显示,GA06装甲防暴车是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2005年底应中国赴海地维和部队需求研制的,次年装备赴海地维和部队。由于联合国维和部队限制维和防暴车安装大口径武器系统,因此GA06安装的是5.8毫米机枪,不过,根据用户需要,可以换装重机枪或30毫米机关炮。该车最大速度95千米/小时,即使四个轮胎都中弹,车辆仍能以30千米/小时的速度行驶100千米,以便车辆停在安全区域进行维修。
GA06式装甲防暴车长6.17米,宽2.8米,高3.08米,轴距达到2.4米,最大爬坡度32度,越壕宽0.8米,涉水深1.2米,并具有浮渡能力。GA06装甲防暴车可乘坐含驾驶员在内的10名战斗人员,前部液压排障可以清除数吨重的障碍物,具有很高的机动性、良好的装甲防护和火力。该车可以承担大中城市及城郊执勤和处置突发事件;安全快速地向出事地点输送人员、物资;供载员乘车执行战斗任务,追捕持枪罪犯和平息暴乱等任务;也可以用于对重要部门、设施、目标及地区进行定点警戒,属于有广泛适用范围的军警特种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