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的向某和陈某本是朋友,一场合作,陈某“忽悠”了向某,两人因此反目。今年1月29日下午,两人相约在广汉向阳镇某钢厂旧址谈判,谈判时向某掏出携带的冲锋枪威胁陈某,反被陈某的“小弟”持刀抢走了冲锋枪。向某返回车里拿出另一只手枪。“小弟”仍持刀相逼,向某朝天连开两枪后,举枪射击,击中“小弟”后逃离现场。接到报警后,广汉警方成立“1.29”专案组,犯罪嫌疑人陆续落网。
“一共缴获三支枪,一支冲锋枪,一支手枪,一支气枪,子弹22发。”昨日,广汉警方公布该案,向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及故意杀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4年年底,陈某与向某在聊天时说起,可以帮忙“搞定国土等部门的关系”,在鸭子河马井段开采砂石,事成后两人共同分成。为此,向某租用了两辆挖掘机。几天后,向某带着工人到河里开挖砂石,就在当晚,因为违规开采砂石遭人举报,当地警方和政府进行调查,并将两辆挖掘机扣留。
向某要求陈某想办法将被扣留设备取出来,陈某答应了此事。直到2015年年初,此事一直没有着落。今年1月29日下午,两人相约在广汉市向阳镇某钢厂旧址进行“谈判”。谈判未果,双方发生冲突……成都商报记者 王明平
我国哪些人可以合法持枪?
中国境内,除了特殊部门的人之外都是不可以持枪的。根据“枪支管理法”规定,合法持有的枪支一般分为公务用枪和民用用枪。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即可以配备公务用枪。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狩猎场,可以配置猎枪;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猎民在猎区、牧民在牧区,可以申请配置猎枪。而上述需要申请配置民用枪支的单位必须经过省级行政机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猎区和牧区的区域也由省级人民政府划定。配置民用枪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