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执法管理行为,大力提升执法效能,确保执法过程中的公平性和严肃性,江西广丰县司法局为全县23个司法所及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统一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在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过程中推行使用,用于执法管理过程中同步录音和录像,完整记录工作过程,使各项执法工作有据可依、有证可查。
执法记录仪的推行使用,一方面可成为执法取证的得力助手,保护当事人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规范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积极推动执法管理的规范化。为确保一线执法人员正确合法使用执法记录仪,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自我约束、自我防范意识,有效减少执法风险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该司法局还出台了《广丰县司法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对记录仪的规范使用、存放保管、责任追究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