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车载巡回审判法庭启动仪式,向辖区23个人民法庭发放可以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及车内外实时监控等多种功能的巡回审判车,为辽锦大地87个乡镇、1200多个村落的200多万百姓提供高效、便捷、直接的司法服务。
今年初,锦州中院出台《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审判运行、审判组织和审判职权设置、司法便民、多元化解纠纷以及审判工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推出20余项改革措施。改革立案机制,对交通便利地区的人民法庭,通过基层法院统一立案,对交通不便利地区的人民法庭,由所在基层法院远程立案或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或采取基层法院集中立案与人民法庭立案相结合等形式,方便群众诉讼;整合审判职能,在原有民商事案件审理职能基础上,增设法庭部分刑事审判工作职能和执行工作职能;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审判员对独任审理的案件直接签署法律文书,助审员对独任审理的案件,由所在合议庭审判长签署,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合议庭成员共同签署,院长、庭长对未参加合议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进行签发;完善巡回审判机制,选择人口较多地区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28个,或到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巡回审判,规定至少20%案件在案发地或原、被告所在地审理;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黑山县等地法院分别与当地司法局会签《关于在审判和司法行政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的意见》,就案件调解、协助送达和诉调对接等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从源头预防化解纠纷;推进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7个基层法院与20个人民法庭相连的四级网络使用20兆带宽,近3成法庭实现了庭审直播、远程接访、视频会议、远程摇号等多项功能;完善保障机制,争取地方党政部门支持,筹措资金800余万元补充法庭建设经费,用于改建法庭、配置安保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