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盐城频道电(王登科 顾玉荣) 16辆印有中国司法标志的警用电动车在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司法局完成交付仪式,正式服务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16个基层司法所,大力缓解了各司法所深入基层村(居)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时的交通不便问题,使各司法所能更好地发挥各项职能作用。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此次向16个基层司法所配发电动车,解决了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评估、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出行难的问题,加强了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为规范公务电瓶车管理,滨海县司法局还专门制定下发了《滨海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装备管理的通知》,对公务电瓶车的使用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切实保障正常公务用车,确保行车安全,提高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