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民政部配发云南省救灾应急专用车交车仪式在昆明举行。
云南副省长、省减灾委主任张祖林宣布救灾应急专用车辆发车。
云南省民政厅负责人介绍,我省是自然灾害多发省份,抗灾救灾任务十分繁重。与严峻的灾害形势和艰巨的救灾任务相比,我省基层救灾装备建设还较为落后,给基层救灾工作带来很大困难。特别是我省国土面积的94%是山区,交通不便,救灾车辆老化问题十分突出。
据悉,此次民政部针对云南特殊困难实际,安排了专项资金2400万元,为我省80个多灾、易灾县配备救灾应急车辆。这批车辆车型为适合我省山区路况的福特翼虎汽车,由民政部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标识、统一配置,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灾损评估、灾情核查、灾害救助、恢复重建、冬春救助等与救灾相关的工作。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救灾车辆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救灾车辆的使用范围,不得对外出租、出借车辆,不得将车辆交给无关人员驾驶,不得将车辆作为领导干部的固定用车,不得公车私用。要明确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做到专车专用、安全使用,让救灾车辆更好地为救灾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