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西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
《工作方案》明确要求,一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主要从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布等三个方面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职责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二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主要从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保障执法设施等五个方面,对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音像记录的定位、作用、要素、设施配备、依法归档保存执法档案等作出规定。三要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要从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责任等四个方面,对法制审核机构的确定、法制审核人员的配备、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标准的界定、法制审核的内容和程序、相关人员的责任等作出规定。四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主要从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数据共享、探索信息化智能应用等方面,对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互享有效整合行政执法数据资源、推进数据分析应用等内容作出规定。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既是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进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行政执法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必将为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新时代幸福西宁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来源特种装备网